有利于整個
項目的統籌規劃和協同運作,
可以有效解決設計與施工的銜接問題、
減少采購與施工的中間
環節,順利解決施工方案中的實用性、技術性、安全性之間的矛盾;
2)
工作范圍和責任界限清晰,建設期間的責任和風險可以最大程度地轉移到總承包商;
3)
合同總價和工期固定,業主的投資和工程建設期相對明確,利于費用和進度控制。
4)
能夠最大限度地發揮工程項目管理各方的優勢,實現工程項目管理的各項目標